这样做也许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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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大家的问题如果和具体的例如土地等事件分开,就是一个内阁制度的问题,那么我来说一点实际的
内阁议事程序应该如何呢?首先我是支持独裁的,请不要认为独裁制度就是一言堂,其实独裁现在我国很多地市政府都是这样,只是形式有些不同。
议事程序:
由相关方面负责人提出问题(比如某个外交事宜)
内阁成员经行讨论
国主根据自己的立场对内阁讨论结果进行总结(也许内阁并没有讨论出一个具体方案),国主提出意见(当然,国主要能服众,这个意见必定要符合大多数内阁看法)
内阁对国主意见进行修改(由于国主话语权最高,所以修改不得改变国主初衷,即使存在反对方,也只能提出不违背国主意见但是也能满足自己要求的方案)
国主通过修改后的决定(这个决定只可能是更完善而不是违背国主初衷)
通告全国由此必须要有的一个改变就是:南北军团分票,不考虑军团人数,只要是国家和国民承认的军团,都以一定人数入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