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侵害了13岁少女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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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名13岁在校女生张某接受采访时说:“上次我上网查资料,突然弹出来一个网页,很黄很暴力,我赶紧把它给关了。”由于外貌和真实姓名均在国内一家影响很大的电视台网络视新闻里被公开,竟惹火烧身。一些网友启动“人肉搜索”,开搜13岁少女。不仅出生年月、所在学校、平时成绩以及所获奖励详细公开,关于张某的视频、图片、恶搞漫画、帖子亦开始在互联网上泛滥。(2008年1月9日《中国青年报》)
有媒体质问,谁侵害了13岁少女的隐私权?其实,这或许并不重要。在网络世界里,这只不过网络人窥私癖的一次拙劣表演而已,甚至可以说仅是一幕没有品位的小品。“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话,多年前曾经成为经典。因为网络的虚拟性和隐匿性,别人无法知道你是谁。有人戏谑:假若一条狗会敲打键盘,在网上,也许有人会把它当作一个心仪已久的梦中情人。但仅仅数年,这句名言便被彻底颠覆。基于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出于偷窥、商业或管制等目的而想方设法了解“你到底是谁”的个人和组织与日俱增。可以毫不危言耸听地讲,眼下,不仅人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而且还知道你是一条什么样的“狗”。
不说别的,“狗狗”就知道你是一条“狗”。不过,去年就其中文名字改叫“谷歌”了。近年来,成长的谷歌在不断地拓宽自己的服务领域,从Gmail邮箱、博客、加速网页浏览的软件、数字图书馆、网络地图到网上支付等等。这其中的每一项业务都免不了对于用户信息的搜集,你在网上读了些什么、你曾去过哪些网站、你通过email与谁联络——这些你在网上的所作所为,谷歌尽收眼底。国际隐私组织在对全球23家互联网公司的用户隐私保护措施进行评估后将其分为6个等级。其中,谷歌获得了其中最差一个级别。在谷歌掌握用户大量信息的情况下,难道它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一条“狗”,亦或是一只什么样的“狗”?
而“人肉搜索”则利用人工把搜索引擎搜索得到的信息进一步“萃取”,进一步有序化。更有一些“流氓狗”搜集你的信息则纯粹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甚至带有明显的犯罪动机。利用木马、流氓软件等工具,记录你的电脑系统资料,你的个人信息,爱好兴趣,联系方式,网站访问,聊天记录,生活习惯,社交网络,用户名甚至顺手拿走你的账户密码。
更可怕的是,不仅会让你在网络上“赤身裸体”,还会让你蒙受精神压力和经济损失。2006年曾经有过一个“公共事件”。《魔兽世界》玩家铜须与他的会员幽月儿的丑闻,被后者的老公寒锋在网上发贴,公布了其中一段QQ聊天纪录。无数的玩家,除了无情地鞭挞这对出轨的男女,甚至找出了铜须的个人资料,其所在的城市,大学,专业,专业导师,家庭电话,照片,获奖经历等全部被公诸于网络。很多魔兽玩家充值去铜须所在的区服示威游行,喊口号导致铜所在学校BBS被迫关闭。甚至到处是进行人身攻击的注册ID及发贴,人们似乎骂得越狠越脏越恶心,越显得富有侠肝义胆,越正气堂堂。忘情地满足着自己卑微的阴暗心理欲望,自然谁也不会在意当事者早被网络暴力击打的体无完肤。
无疑,网友所发起的“人肉搜索”严重侵害了13岁少女的隐私权。甚至使其家人遭到人格尊严和名誉上的伤害,早已成了违宪行为。《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然而,我可以肯定地说,此事将随着该贴的删除最终不了了之。商业的力量乃至于一些政府部门的力量正在以看得见的或看不见的手,与现行的法律规范形成有形无形的博弈。在远未能实现“法治”的虚拟世界里,缺乏公德的人要控制自己的行为,似乎很难很难。问题只在于,谁都随时可能成为被侮辱和被侵害的人。[刘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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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黄很暴力的文章:sp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