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战就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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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知或者不应当知情的情况下 对于不拥有所有权的物进行支配的行为是效力待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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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i]工口兔[/i] 于 2009-3-17 14:30 发表 [url=http://bbs.xyz-soft.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97384&ptid=40769][img]http://bbs.xyz-soft.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十字对黑咪最大的攻击点在于,黑咪的诈骗行为是违法的,那么FG的盗窃行为合法否,哦,是借,不是盗XSKkira [/quote]
于是我选择性失明的没看到十字对黑芈的攻击点..无论其他无关人等攻击什么 至今也没看到谁出来对[color=Red]RMB[/color]被诈骗的受害者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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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i]工口兔[/i] 于 2009-3-17 14:32 发表 [url=http://bbs.xyz-soft.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97389&ptid=40769][img]http://bbs.xyz-soft.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所以我出门旅游,你有我家门钥匙,我没说不准你来我家,你就带着一堆人来我家开party很正确么XSKkira [/quote]
但是你拿人家的钥匙 不是来开聚会 是去抢人家的家具来变卖 这就那啥了 开聚会的顶多说把我家钥匙还回来 你趁主人不在家入室偷窃的就是违法犯罪了[[i] 本帖最后由 lockon55 于 2009-3-17 14:37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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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i]渡良瀬準[/i] 于 2009-3-16 22:34 发表 [url=http://bbs.xyz-soft.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97396&ptid=40769][img]http://bbs.xyz-soft.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于是我选择性失明的没看到十字对黑芈的攻击点..
无论其他无关人等攻击什么 至今也没看到谁出来对RMB被诈骗的受害者给个说法.. [/quote]
从法律上,唯一需要给说法的只有黑咪和fox两个人吧XSKkira -
[quote]原帖由 [i]xyq025630[/i] 于 2009-3-17 14:33 发表 [url=http://bbs.xyz-soft.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97392&ptid=40769][img]http://bbs.xyz-soft.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们从来没说过自己高尚~
我们为了国家大部分人的利益~
国家永远不可能为了小部分人的利益而干扰大部分的人利益`
而你们又使用不法手段干扰他的政治~
你就是政治大纱布 ... [/quote]我是政治纱布~~~
你们既然自承是卑鄙之人那就算真的被别人干了卑鄙的事了不是活该是什么~~ -
[quote]原帖由 [i]工口兔[/i] 于 2009-3-17 14:24 发表 [url=http://bbs.xyz-soft.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97376&ptid=40769][img]http://bbs.xyz-soft.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算了,我出来爆料好了,4轮我在墙上,不过我正好几个Q号在不少国家的什么高层,军部,作战,机密,外交群里,于是对黑咪那次通过找回帐号手段完成的“盗号”前因后果有一定的了解,黑咪做那事时我还刚好在自由的夜袭群里目睹了。
当时 ... [/quote]
先不论黑芈还素FG姐姐谁盗号,H兔说的素真相:lost -
[quote]原帖由 [i]赫得拉姆[/i] 于 2009-3-17 14:34 发表 [url=http://bbs.xyz-soft.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97394&ptid=40769][img]http://bbs.xyz-soft.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1
证据啊证据~~~~
2
智商啊智商~~~~
3
活该啊活该~~~~ [/quote]你要证据?
我和黑米的qq对话(怕我作弊可以去腾讯公司查),电话纪录(这个可以去电信局查,不知道过那么久能不能查得到),短信(似乎给我删了……)fox调查后论坛公布的结果都有,你确定要看吗?你要看我为什么要给你看呢?你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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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i]工口兔[/i] 于 2009-3-17 14:36 发表 [url=http://bbs.xyz-soft.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97400&ptid=40769][img]http://bbs.xyz-soft.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从法律上,唯一需要给说法的只有黑咪和fox两个人吧XSKkira [/quote]
于是乎黑芈没出来给说法 其他一群人都出来给说法了XSK说法还各种各样 百花齐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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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i]工口兔[/i] 于 2009-3-17 14:36 发表 [url=http://bbs.xyz-soft.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97400&ptid=40769][img]http://bbs.xyz-soft.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从法律上,唯一需要给说法的只有黑咪和fox两个人吧XSKkira [/quote]
所以说又说回来的 我们只要求黑米给说法 但是你们站出来为罪犯张目 我们就不得不也要求你们给个说法了 为什么为罪犯张目 -
[quote]原帖由 [i]bear626[/i] 于 2009-3-17 14:37 发表 [url=http://bbs.xyz-soft.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97403&ptid=40769][img]http://bbs.xyz-soft.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你要证据?
我和黑米的qq对话(怕我作弊可以去腾讯公司查),电话纪录(这个可以去电信局查,不知道过那么久能不能查得到),短信(似乎给我删了……)fox调查后论坛公布的结果都有,你确定要看吗?你要看我为什么要给你看呢?你是什么东 ... [/quote]
我没叫你给我看啊~~~
所以我说黑米没诈骗过你也不能算错啊~~~ -
[quote]原帖由 [i]工口兔[/i] 于 2009-3-17 14:36 发表 [url=http://bbs.xyz-soft.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97400&ptid=40769][img]http://bbs.xyz-soft.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从法律上,唯一需要给说法的只有黑咪和fox两个人吧XSKkira [/quote]
从网络游戏的道义上,被害者对[color=Red][size=5]收容骗子的工会[/size][/color]刷屏以及摆尸体是允许的吧?
为何我一骂,N多人出来辩护呢?
[color=Red][size=5]苍穹就是个垃圾军团,与诈骗犯同流合污,素质低下![/size][/color] -
[quote]原帖由 [i]赫得拉姆[/i] 于 2009-3-17 14:36 发表 [url=http://bbs.xyz-soft.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97401&ptid=40769][img]http://bbs.xyz-soft.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是政治纱布~~~
你们既然自承是卑鄙之人那就算真的被别人干了卑鄙的事了不是活该是什么~~ [/quote]
原来就是这样~
越来越有意思大家来看笑话~~~
CN为了中国人民广大群众的利益侵犯某国的利益
但是他让中国人民得到了利益~
然后你又是某国人跳出来说,
中国卑鄙是吧~
你的思想真强大
这白痴以为地球为着他在转~ -
[quote]原帖由 [i]赫得拉姆[/i] 于 2009-3-17 14:39 发表 [url=http://bbs.xyz-soft.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97407&ptid=40769][img]http://bbs.xyz-soft.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没叫你给我看啊~~~
所以我说黑米没诈骗过你也不能算错啊~~~ [/quote]
:orz: :orz: :orz: :orz: :orz:
这种理论下可以推导很多谬论
人性至此无话可说 -
[quote]原帖由 [i]工口兔[/i] 于 2009-3-17 14:39 发表 [url=http://bbs.xyz-soft.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97406&ptid=40769][img]http://bbs.xyz-soft.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话说回来,map攻击已经可以算作诽谤了XSKkira XSKkira XSKkira [/quote]
那你可以去起诉嘛 说诽谤的 要不也可以在论坛继续你们维护罪犯的观点 边维护罪犯边喊冤算怎么回事? -
[quote]原帖由 [i]lockon55[/i] 于 2009-3-17 14:38 发表 [url=http://bbs.xyz-soft.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97405&ptid=40769][img]http://bbs.xyz-soft.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所以说又说回来的 我们只要求黑米给说法 但是你们站出来为罪犯张目 我们就不得不也要求你们给个说法了 为什么为罪犯张目 [/quote]
因为罪犯这个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只有法院检察院才有资格定义~~~~
连公安机关只能冠以犯罪嫌疑人的说法
你们直接就定义了我们是罪犯团体就别怪我们站出来了 -
[quote]原帖由 [i]工口兔[/i] 于 2009-3-17 14:24 发表 [url=http://bbs.xyz-soft.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97376&ptid=40769][img]http://bbs.xyz-soft.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算了,我出来爆料好了,4轮我在墙上,不过我正好几个Q号在不少国家的什么高层,军部,作战,机密,外交群里,于是对黑咪那次通过找回帐号手段完成的“盗号”前因后果有一定的了解,黑咪做那事时我还刚好在自由的夜袭群里目睹了。
当时 ... [/quote]
大多数的罪犯都是在受到社会不公正待遇后,而走上了报复社会并谋求超额利益的道路,但如果以此类推的话,黑米就算有罪也不是他自己的错,是整个ssw不公正造成的?私自使用他人账号是无理,但以此为打击报复的理由就是正当的?在一个良民眼里所有的触手小号党都是该BS的,鉴于乃只是一个小学生,可以不必为言论负责,咱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了XSKkira XSKkira XSKkira
[[i] 本帖最后由 尤诺斯克莱亚 于 2009-3-17 14:43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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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被华丽地无视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