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亚布外交协约(初稿附修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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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DarkOrange][size=7]纯存档[/size][/color]
[color=Red]只为体现我亚布人类帝国的透明度和对待外交条约的认真态度。
等到双方谈妥后再去外交去发出正式版本。[/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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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亚布外交协约
一、以银河帝国及亚布人类帝国之名誉担保以下条约,违反者将受全银河唾弃。
二、EU争议地区发生矛盾的,以任意猜枚方式,输方将按双方的实际控制线后退一跳且最多一跳。第二次发生矛盾的,将优先输方获得权益。
三、目前双方的控制线:
四、如两国间发生超过本国总舰艇1/10以上的规模化进攻事件,则视为违反条约。以下数量则视为无政府叛乱。
五、如两国间发生连续突破另一国国土(24小时内突破10个以上),则视为违反条约。以下数量则视为无政府叛乱。
六、双方间无互相支援义务,如有特殊情况,另议拟订。
七、本条约以一个选举期为周期,新选举产生后,两国首脑必须在三天内续订该条约,否则自动失去效力。三天内本条约仍然有效。续订时间三天内违反以上条约内容的,将被认为违反条约。
八、如违反以上条约,违反国历届当选首脑及签约人将终身退出SSW。立案人:紫炎
修正意见:
一、必须是以双方国家、统治者、全体国民的名誉。
二、提前约定好,不能如此随意。
三、似乎没写完。
四、不允许有进攻事件。希望能够提前预防,否则我们没必要同盟。
五、同上。
六、无支援义务即谈不上同盟。
七、无异议。
八、无约束力。这是压上国家、统治者、全体国民的名誉的事情,希望慎重对待。修正人:工口宫
[[i] 本帖最后由 工口宫 于 2007-12-16 20:30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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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亚布人类帝国愿与银河帝国及由银河帝国更改国名形成的国家签订同盟条约。二、此条约是以亚布人类帝国、银河帝国(及由银河帝国更改国名形成的国家)、国家统治者、全体国民的荣誉立誓遵守而形成。
废弃判定条项:
一、本条约以一个选举期为周期,新政府产生后,两国首脑必须在三天内续订本盟约,如其中一方拒绝续签,则视为背叛。政府诞生后72小时(实际时间)内本盟约仍然有效。续订时间三天内违反盟约内容的,将被视为背叛。二、任何一缔约国(或缔约国其中某一势力)对另一缔约国(特别是其国际公认领土或两国间条约规定领土)采取任意形式的武装敌对行动(不包含口头及论坛冲突),而在24小时内没有得到对方谅解(将肇事者全关小黑屋,退出占领土地,并进行赔偿即可),则视为背叛。
三、违背盟约者将使其所属国家及全体国民背上背叛者称号。
盟约内容:
一、双方有遵守双方划界协议,互不侵犯义务。二、双方有(但不限于)军事互助义务。
三、双方如果在攻略EU的过程中出现撞车则应搁置冲突星系(禁止擅自殖民),并由政府代表进行磋商,解决问题的义务。
四、双方(特别是政府)有减少口水冲突的义务。禁止在公开场合宣扬不利于对方的言论。
五、双方有禁止军人干政的义务,将反抗中央政权者送入XHW是主要镇压手段,不得以任何理由绥靖NC份子。
提案人:工口宫(论坛名)
[[i] 本帖最后由 工口宫 于 2007-12-16 20:36 编辑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