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1服结盟] 吉恩公国和树雷皇家永久同盟防御协定 [打印本页]

作者: bioos    时间: 2008-7-15 01:11     标题: 吉恩公国和树雷皇家永久同盟防御协定

吉恩公国和新树雷皇家永久同盟防御协定
吉恩公国和新树雷皇家(以下简称“缔约双方”“吉恩”“树雷”)
基于两国人民睦邻友好的历史传统,
坚信巩固两国间各个领域的友好、睦邻与互利合作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维护银河乃至全宇宙的和平、安全与稳定,
   
    希望促进建立以恪守公认的国际法原则与准则为基础的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

    致力于将两国关系提高到崭新的水平,

    决心使两国人民间的友谊世代相传,

    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缔约双方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根据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长期全面地发展两国睦邻、友好、合作和平等信任的睦邻友好伙伴关系。

第二条
缔约双方保证决不单独或联合其他国家在彼此间进行任何武力行动、侵略行为或攻击。

第三条
缔约一方不加入任何直接或间接旨在反对另一方的国家集团。

第四条
不以任何方式支持对缔约一方进行敌对行为的第三国家。

第五条
双方保持联系,交换对彼此共同利益有关问题的情报。

第六条
双方在某种问题上发生分歧或抵触时,只应通过和平方法解决。

第七条
一方在遭受他势力进攻时,另一方有责任与义务对此第三势力宣战并做出相应的援互防御。

第八条
一方对他国进行攻击而未通知协议的另一方,另一方将没有进行协同进攻的责任与义务,主动进攻带来的后果将由宣战方承担,此协议依然保持有效。如此时第四方加入战局,则参照第七条进行援互防御。

第九条
双方国境划分:

图内蓝线内属吉恩方,黄线外部分属树雷方,蓝黄线间为双方缓冲防手滑区.
【注:其他本条补充条款日后加入,本次国界公布后如有新图以新图为准】

第十条

本协定有效期为永久,截止到本次轮回结束。历次大选结束后依然有效。

本协定于公元2008年07月12日签订

第十一条

双方条约签订国及王:
         吉恩公国                            新树雷皇家
         夏露蒂耶                              哈露卡

双方条约签订国及外交官:
         吉恩公国                            新树雷皇家
      银河军团bioos                      小受神命


第十二条

本协定需经以上人员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注:吉恩方外交官认可即视为吉恩公国批准该条约生效)

图片附件: 国界暂时划分图第一期.jpg (2008-7-15 01:11, 42.27 KB)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244
http://bbs.xyz-soft.com/attachment.php?aid=6176


作者: bioos    时间: 2008-7-15 01:11

批准。。拍爪

补充:
以上条约分界图中因故脱节几个点现作补充说明:
缓冲防手滑区为两跳(以蓝线为准)

[ 本帖最后由 bioos 于 2008-7-17 04:22 编辑 ]
作者: 苍炎之星    时间: 2008-7-15 01:13

图呢..
作者: 爱睡觉的西瓜    时间: 2008-7-15 01:13

代表FG  ZY间谍政府拍抓
作者: 小受神命    时间: 2008-7-15 01:14

老样子代表我家小哈拍爪
作者: 加洛德    时间: 2008-7-15 01:25

地球联邦军对ZEON专用锅拍爪
作者: 工口兔    时间: 2008-7-15 03:50

代表(消音)表示关注
作者: 背德之歌    时间: 2008-7-15 03:53

真那啥,早三个星期就该签了
作者: acx    时间: 2008-7-15 04:10

..............
作者: lioslios    时间: 2008-7-15 04:16

真的是好死不如赖活着么
不如一起碎了灭国当残党有爱
作者: lioslios    时间: 2008-7-15 04:19

第七条
一方在遭受他势力进攻时,另一方有责任与义务对此第三势力宣战并做出相应的援互防御。
——————————————————————————————————————
JN快去和YB宣战,然后连架十条高速公路开到前线去
作者: 上杉小狼    时间: 2008-7-15 05:50

上杉家对此事表示关注
作者: 琅邪杨文理    时间: 2008-7-15 08:58

JN又投降SL了?

偶为啥要说“又”哩?
作者: movemove    时间: 2008-7-15 09:29

要求JN现政府向新树雷皇家移交马亲王......
作者: 库洛    时间: 2008-7-15 10:05

希望JN能走私点死星船过来。
作者: 马休    时间: 2008-7-15 10:45

我就在拿里站着,我不会逃,我也不会走。要来抓的人,自已来动手!不敢来的,就闭嘴。
作者: 星踪幻影    时间: 2008-7-15 10:51

圈养圈养
作者: 淡淡的小菠萝    时间: 2008-7-15 11:06

马亲王师太了,师太了
作者: movemove    时间: 2008-7-15 11:09

引用:
原帖由 马休 于 2008-7-15 10:45 发表
我就在拿里站着,我不会逃,我也不会走。要来抓的人,自已来动手!不敢来的,就闭嘴。
还真当真了.....

这么没娱乐精神.....
作者: pengcat    时间: 2008-7-15 11:47

你们居然趁着伟大的九州军团散户出国留学的时候签下了这种卖国的条约
作者: movemove    时间: 2008-7-15 12:30

引用:
原帖由 pengcat 于 2008-7-15 11:47 发表
你们居然趁着伟大的九州军团散户出国留学的时候签下了这种卖国的条约
乃忘了.....九州也是SL出去的人啊......
作者: 吉恩派普战斗群    时间: 2008-7-15 14:34




损失了大量舰队 沦陷了大量领土 然后签个条约...
作者: movemove    时间: 2008-7-15 15:20

引用:
原帖由 吉恩派普战斗群 于 2008-7-15 14:34 发表



损失了大量舰队 沦陷了大量领土 然后签个条约...
XSK XSK XSK XSK
这是谁造成的呢??XSK XSK XSK
作者: 马休    时间: 2008-7-15 16:49


当然是SL造成的

作者: 夏露蒂耶    时间: 2008-7-15 16:50

我是来拍爪的
作者: novamc    时间: 2008-7-15 17:40

本人代表所有在墙上的和不在墙上的钉子以及大腿同志对此表示关注
作者: 九州丸子    时间: 2008-7-15 19:55

所有的JN人记住这个条约吧!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作者: movemove    时间: 2008-7-15 20:23

引用:
原帖由 九州丸子 于 2008-7-15 19:55 发表
所有的JN人记住这个条约吧!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完成任务就给我回来述职.....准备接受下一个任务.....
作者: 侠骨香    时间: 2008-7-15 21:51

出去旅游回来,变化这么大了
JN签比不签好
作者: 黄花菜    时间: 2008-7-16 10:48

和平真是好啊!!!!
作者: 伟大的OTAKU    时间: 2008-7-16 15:20

...可怜的鼻屎。。又来收拾摊子了么。。
作者: KAY    时间: 2008-7-16 19:28

JN 多次越线手滑
如: 天記(841,291) 天廚二(699,394)

抗议!!
作者: bioos    时间: 2008-7-16 23:09

引用:
原帖由 KAY 于 2008-7-16 19:28 发表
JN 多次越线手滑
如: 天記(841,291) 天廚二(699,394)

抗议!!
抗议无效。。缓冲区无抗议权。。 说了是缓冲

[ 本帖最后由 bioos 于 2008-7-17 03:58 编辑 ]
作者: 菲爾殿下    时间: 2008-7-17 00:47

搞笑的协议...
正如卖国求荣的21条..我等也终于对JN死心了


[ 本帖最后由 菲爾殿下 于 2008-7-17 00:48 编辑 ]
作者: bioos    时间: 2008-7-17 04:01

引用:
原帖由 菲爾殿下 于 2008-7-17 00:47 发表
搞笑的协议...
正如卖国求荣的21条..我等也终于对JN死心了
哪里被卖了,我又荣了哪?
作者: 星踪幻影    时间: 2008-7-17 08:45

可怜的BIOOS。。。。
作者: 侠骨香    时间: 2008-7-17 14:00

可怜的BIOOS又出来背锅了~
作者: 夜风铃    时间: 2008-7-17 14:12

- -!啊。没看明白。
作者: 苍炎之星    时间: 2008-7-17 16:26

引用:
原帖由 菲爾殿下 于 2008-7-17 00:47 发表
搞笑的协议...
正如卖国求荣的21条..我等也终于对JN死心了
原来尔等正在筹划一次对SL的大反攻.结果被这条约毁了么?
作者: 帕留纽子爵    时间: 2008-7-17 23:06

此刻我突然想起夜X里的XX综合症
作者: 艾丝玛莉亚    时间: 2008-7-18 12:55

还是灭掉吧,勇敢的少年们打不过,求死总可以了吧
作者: movemove    时间: 2008-7-19 09:34

引用:
原帖由 艾丝玛莉亚 于 2008-7-18 12:55 发表
还是灭掉吧,勇敢的少年们打不过,求死总可以了吧
SL不会因为JN某些人不负责任的行为而使JN灭亡的.....
作者: zy1980421    时间: 2008-7-19 12:06

--典型的卖国条约~~~~~~~~~




欢迎光临 XYZ-SOFT (http://bbs.xyz-soft.com/) Powered by Discuz! 6.0.0